十六、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七、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1年5月20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十八、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要求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须同时符合。面试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九、面试什么时候进行?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十、对提供的报考信息不实如何处理?
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骗取考试资格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