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2023年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不含)至2005年5月8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一般应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扎兰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下载并填写《2023年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服务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6.《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参加现场报名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相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在现场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查通过并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应聘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应聘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查看领取《考试通知单》的有关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
根据行业、专业特殊性和紧缺急需岗位实际情况,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考试通知单》。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岗位需求,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本人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科学设置考试内容。
1.戏曲表演专业测试:
应聘戏曲青衣岗位应熟练地掌握戏剧专业的演唱、表演技巧,有较高的表演水平和舞台艺术经验,表演具有代表性的青衣唱腔选段1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伴奏自备,U盘和光盘各一份);
应聘戏曲花旦岗位应熟练地掌握戏剧专业的演唱、表演技巧,有较高的表演水平和舞台艺术经验,表演具有代表性的花旦唱腔选段1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伴奏自备,U盘和光盘各一份)。
2.“一专多能”测试:主要测评考生除报考岗位外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考生自主选择声乐、器乐、舞蹈三项技能中的两项技能,表演时间10分钟以内,两项各50分,满分100分(伴奏自备,U盘和光盘各一份)。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需达60分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戏曲表演专业测试成绩×60%+“一专多能”测试成绩×40%。
(六)本次考试将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考察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本公告由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咨询请拨打招聘岗位信息表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191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2023年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原文标题:2023年扎兰屯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zhalantun.gov.cn/News/show/1069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