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正在找工作的同学们看过来,湖南事业单位公告新增,华容县2021年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出来了,接下来酷老师带着你们去看看具体的情况吧。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华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巴陵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人,其中高校毕业生60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下同)。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华容县2021年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招聘中高端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所有岗位的报考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参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同学科类的高层次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同一学科类低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现场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本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