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图书馆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图书馆工作者,专门从事图书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数量:10人。
2.岗位职责:从事图书借还、办证、信息管理、导引、书库管理等工作岗位。
3.用工方式: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人员招聘并派遣使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如果特殊身体情况请致电我公司咨询),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爱岗敬业,热爱图书工作,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为民服务意识。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限沂水户籍。
5.岗位及专业要求:需从事图书馆日常业务,限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文秘类、财务会计类、计算机类及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图书管理专业或从事过图书管理岗位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生毕业生;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
(四)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6张(背面签名)。
2.《沂水县图书馆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应聘人员需在沂水县政府网站下载,如实填写相应项目。《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按手印。
3.在职人员需要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考务费: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6.应聘人员需自行准备所需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确属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考试。
(五)资格审查: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图书馆业务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列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聘用期间,工资按每月3000元计算(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实行绩效管理,并依法给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5.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沂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简章由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25191232 13969904778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到县图书馆工作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yishui.gov.cn/info/31789/3658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