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算考试成绩
笔试、试讲、实操和面试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不再四舍五入,应计尽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报考一类教师岗位的按实操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结果,报考二类教师岗位的按试讲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结果。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一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二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20%。
考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地点:东莞市内三甲医院(具体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递补录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公布聘用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除本方案中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外,拟聘人员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须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包括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和身体(心理)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入职2年内未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的,证明不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和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或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7.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联系人:罗老师、姚老师
东莞市技师学院
2023年2月16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