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以下简称《报名表》)。
(2)《东莞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
(3)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教师上岗证,博士研究生可暂不提供。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报名邮箱及邮件格式:
(1)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邮件格式:
考生报名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
①报名材料1(附件2)单独一个Word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报名表);
②报名材料2(附件3)单独一个Excel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信息采集表);
③报名材料3至8整理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报名材料,文档大小不超过20MB)。
4.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日24:00。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技师学院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报名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职业教育及技工教育相关内容及法律法规等。
采用线下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考试环节。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考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确认,发放准考证
试讲(实操)和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确认。报考者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所有证件原件当场校验后退还,资格复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前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试讲(实操)+面试考试
1.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
(1)试讲。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片段教学(10分钟)。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试讲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2)实操。一类专业教师岗位须进行实操考试。实操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为考生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15分钟,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面试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每个考试环节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候分室候分,成绩将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