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2023-01-11 09:40:15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翡珂

2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籍退役士兵招考的职位?如何认定?

(1)从天津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2)报名时具备天津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以上人员报考时须同时符合《招考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哪些人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

天津户籍或天津生源残疾人,持有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报考。外省市残疾人在天津落户后,可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申请换发证件。

23.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应在2023年1月底前取得。

在2023年1月底前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等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证书的,可依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或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进行资格审查。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于202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可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23年1月工作满24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多段工作经历时间可累加计算。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被认定为全日制教育的,在学期间的工作时间不算作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4.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无法进行报名注册如何处理?

如发生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导致无法正常注册的情况,可与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联系办理注册手续。联系方式为:tjkpzxks tj.gov.cn,详见《报名期间网上办理业务说明》。

25.职位报名人数如何查询?

各职位报名人数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以下简称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专题”公布。其中,1月12日至14日每天9:00、15:00公布,1月15日至17日每天9:00、14:00、18:00公布,1月18日9:00公布。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避免因报名扎堆导致网络拥堵、审核时间较长,影响提交报名或因未通过审核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如何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和户口本经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方式为:tjkpzxks tj.gov.cn,详见《报名期间网上办理业务说明》。

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件编号和残疾类别、等级。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残联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减免考务费用,无需现场审核确认。

27.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职位表》中专业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等。对于未在上述参考目录中明确的专业,考生可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或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介绍有关情况,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对其他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在《招考职位表》中最后一列查询。

28.如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分类分级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公布。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环节。

29.如何开展分类分级考试,笔试成绩怎样合成?

公共科目考试按照综合管理类市级、区级机关(含公安,以下简称综合市区)、综合管理类乡镇街道(以下简称综合街镇)、行政执法类分别命制试题,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与综合市区职位相同。专业技术类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综合市区职位突出测评理论思维、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文字能力,综合街镇职位突出测评服务意识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能力;行政执法类职位突出测评依法办事、公共服务、人际沟通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技术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突出测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运用专业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突出测评报考人民警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专业技术类职位专业科目不设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

30.调剂原则如何把握?

考生作答的试卷包含调剂职位要求的全部测试试卷时,考生可以参加该职位调剂。具体为:1.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市区的综合管理类职位,接受本类别、综合管理类(公安)、专业技术类职位考生报名调剂;2.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考生报名调剂;3.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街镇的综合管理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考生报名调剂;4.行政执法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考生报名调剂;5.专业技术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进行相同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报名调剂。有关要求:1.已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和放弃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2.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3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要诚信报名和参加考试,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32.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考生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将视情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3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实施。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体能测评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员体能测评项目的标准以考生参加体测时实际年龄为准。

35.体检如何进行?有何要求?

体检在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可由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从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6.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有关要求和标准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7.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否申请复检?

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七日内,经招录机关向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8.公务员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

按照公务员法及《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有关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9.本次招考在疫情防控方面有何要求?

本次招考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基础上,确保报考人员“应考尽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有关通知,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

注:上述招考政策解释,仅限于本次考试。未尽事宜以天津市公务员局最终解释为准。

原标题: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原链接:http://rsks.hrss.tj.gov.cn:8081/ks/index.do?method=detail2&id=ff808081859aea5401859b26770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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