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2023-01-11 09:40:15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翡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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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考生不得与本市监狱系统在职的警察、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

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或者录用资格。

3.如何理解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录机关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或取消录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如何理解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本条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报考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

对于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7.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何理解?

依据报考人员已经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认定。

8.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由招录机关根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的学位或学历认证材料,结合所学主要课程认定。

9.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0.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

11.哪些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报考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于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纳入国家统招计划,于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于2021年至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4)2021年、2022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入伍,服役期满后继续学业,于2021年、2022年毕业的退役士兵;

(5)2021年至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上述5类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人员,在《公务员考试报名表》“考前身份”中,应同时选择与自己匹配的身份(可多选)和“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选择“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后,视为报考人员承诺符合上述5类情形的有关要求。

12.哪些人员属于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录取,于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3年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政策

1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何认定?

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4.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县)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派遣)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6.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7.职位要求具有英语资格证书的,相关条件如何认定?

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以上合格证书或者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分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以上。

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合格证书或者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以上;

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者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以上职位均可以报考。

1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如何认定?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报考定向招录职位:

(1)天津生源在津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2)天津生源在外省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3)外地生源在津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4)外地生源由天津选派在外省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除需提供《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应项目选聘或招募通知书或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在办理录用审批阶段,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则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或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借调、就读和工作时间均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9.哪些人员可以共享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如何认定?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天津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定向招录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在资格复审阶段,除需提供《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20.职位要求的具有3年以上村或社区工作经历的现职本区村“两委”委员、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或具有3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现职本区社区工作者,如何认定?

此类职位面向的是从2020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身份始终为村“两委”委员、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或社区工作者的人员(含上述已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因组织原因在本区或其他区不同村或社区之间调动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其他情况,年限一般不累计计算。

2018年9月前录用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社区工作者身份报考此类职位。

由各区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工作人员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可以社区工作者身份报考此类职位,其在事务所工作经历可视作社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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