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2科,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一)和《高校工作人员专业及职业素养测试》(科目二)。笔试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科目一×50%+科目二×50%)。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80分钟(科目一90分钟,科目二90分钟)。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科目一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五个部分;科目二主要包括: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理论知识及党团和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暂定于2021年4月17日上午进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将会提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1年4月30日18:00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5月6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hr cdut.edu.cn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5月7日18:00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4月14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至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师资科(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行政楼316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407879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成都理工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8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和学历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为准。不符者,成都理工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5)个人详细简历1份;
(6)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7)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1)至(6)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7)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名额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报考者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主要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心理调适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理工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成都理工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