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成都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2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四川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理工大学网站(https://www.cdut.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理工大学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校本部)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宜宾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
成都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3月15日,初名成都地质勘探学院,1958年更名为成都地质学院。成都地质学院1993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学院。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有色金属地质职工大学,组建成都理工大学。2010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2017年9月,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9年12月26日,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批权;有71个本科招生专业,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哲、农、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有2个学科(地球科学和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地质学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
具体校情请登录学校主页(http://www.cdut.edu.cn)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1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成都理工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