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序号1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其所上岗的幼儿园)。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纳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事业编制。
(三)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自办理好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考试注意事项
(一)做好防疫准备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填写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者参加考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工作信息将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浏览。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46649、87808713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监督电话:0591-87839706(管理局机关纪委)
0591-87821262(管理局人事处)
附件:
1.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2021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iyebian.net/xinxi/368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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