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21名新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2021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更多福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上岸鸭公考!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17日讯: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福建省直屏西幼儿园、福建省直屏东幼儿园、福建省直广厦幼儿园、福建省直象峰幼儿园系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承担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学龄前子女的教育工作,因教育教学需要,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新任教师21名。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四)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五)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3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学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2021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岗位的其中1个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考生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按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要求,最终折算为百分制),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序号1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序号2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小学音乐;序号3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小学体育与健康。
面试内容:序号1、2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绘画、唱歌、舞蹈、乐器等;序号3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武术、健美操等。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务必按相关要求本人亲自前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508室(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内)报到并提交现场复核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复核。面试人选应提供如下材料:
1.《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1寸免冠近照,诚信声明处需本人签字)。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或座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畅。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的,应书面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性(若确定为面试、考核、体检人选的,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以上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提交信息不实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