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2021-03-07 08:05:04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吉丁

宿迁市2021年3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公告已发布,本次共计划招聘92人,报名时间为3月11日9:00-3月17日16:00。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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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共92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公开招聘

面向社会招聘,特定岗位面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

(二)公开选调

面向宿迁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处于试用期和部、省属等条管部门驻宿单位人员)公开选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 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7.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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