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对于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对于橙码但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
3.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个别特别注明要求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4.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6.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7.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务费用。相关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及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8.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9.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我市组织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0.若疫情防控工作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有特别要求,并需要修订公告相关事项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