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本人持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需要准备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三方协议(原件);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赛获奖证书等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或社保缴费证明(横版+竖版)原件;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的准考证明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笔试成绩发布后,一周内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313室。
3、面试
按照集团公司招聘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严格公开招聘面试考试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将学院招聘工作的面试考题涉密的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即: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面试考务工作由学院承担。具体负责:考生集合与点录、抽签环节、考务环节、计分、宣布成绩直到考生离场。
4、面试安排:
面试均为结构化面谈。
(1)人员和考场安排
面试地点:主校区会议中心二楼1-4会议室
考场布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的要求实施面试工作。
选派考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聘请考官。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
(2)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公开招聘成绩确定后,学院在七个工作日公布考试成绩(公布网站http://www.tjbhzy.com/)。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应聘者只准许一次,在学院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院组织岗位实践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状态、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察的具体方式:请被考察人员进入具体用人部门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察期满由用人部门给予初步考察意见并填写《招聘教师思想政治与品德能力综合考察表》,最后由人事处审核部门考察意见并确定考察结果。考察的结果将直接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学院将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入接收手续。拟聘人员报道后须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书。请拟聘人员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的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
四、纪律与监督
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招聘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
五、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6846913;022-86846773
招聘工作联系人:马老师、张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929958;022-58980552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9日
点击下载: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0年)》.xls
原标题: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www.bcig.cn/article.php?id=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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