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已经发布啦,本次计划招聘20人,想要报考的同学们可以开始准备了,上岸鸭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本次教师招聘的具体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建校60多年来,学院承载着现代化工企业技术工人的培养重任,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技能人才,赢得了“化工企业人才‘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设有环境与化工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和三个教学部,招生专业有校企联合本科专业1个,高职专业44个,年承担企业社会培训2万人次。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特色专业2个、国际化标准建设专业5个、国家级教改示范专业1个、市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授22人,正高级工程师4人,聘请美国、法国等国外高校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有博士6人,硕士151人,高级工程师78人;省部级教学名师6名,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
多年来,在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天津市教委的指导下,学院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实力稳步增强,成为我国第一个在中国境外创设鲁班工坊的学校,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等多项先进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在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bcig.cn)、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bhzy.com)发布。考生也可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板块查看相关考试通知。
(一)具体招聘岗位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0年)》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具备办理调入条件;
(7)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要求需具备本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7日之后出生),符合其他报考条件,业绩、技术、能力突出。
(8)行政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7日之后出生),年富力强,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待。其中2018、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6: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可参加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试。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应调整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数。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并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按照集团公司招聘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严格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学院将招聘工作的笔试考试委托第三方负责,即: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因本院参加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笔试安排在11月7日或8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低于3:1的,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列为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