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岗位笔试试卷分A卷、B卷,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B卷,报考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使用A卷。
5.笔试加分审核:2020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请于报名截止之前(2023年9月6日),自行打印填写《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澄海区教育局三楼305室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10分。加分资格审核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未按时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澄海区教育局三楼305室人事股申请核查。每名应聘人员可申请核查1次。
分数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四)资格复审
澄海区教育局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的人员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澄海区教育局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澄海区教育局申请复核。
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线下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评委提问的形式,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不指定教材。
3.面试成绩于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澄海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省、市另有新的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3.其他事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澄海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澄海区教育局提出异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同一岗位组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的名次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澄海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754-85856032@@@@0754-8587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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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6日
原标题: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hai.gov.cn/stchjyj/gkmlpt/content/2/2252/post_2252436.html#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