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汕头市澄海区新教师招聘公告(90名)

2023-08-29 11:18:4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澄海区是全国著名侨乡之一,是红头船的故乡,是全国闻名的玩具工艺、毛织服装生产基地、玩具礼品出口基地。澄海向来崇文重教,兴学育才,蔚然成风,文化积淀厚重,教育基础扎实。澄海区全方位落实区委“强学”战略,推动基础教育上新台阶,先后获得全国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教育强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互联网环境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在广东省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等荣誉称号。
为改善我区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澄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90名。其中中职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6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澄海区在编在职教师以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中中职教师、中小学教师岗位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二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等环节均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ch/)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6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stchjszp2023/),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
澄海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资格初审结果,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9月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3年9月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2023年9月6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澄海区教育局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澄海区教育局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即2020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考,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和上传证书,并按要求参加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10分。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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