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各县(市、区)检察院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5月23日至24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22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六、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5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对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233702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374-212260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许昌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023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许昌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uchang.gov.cn/Home/info/1c0ccda1-d06f-433b-9eac-a0c71f8fb9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