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01 17:16:48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岁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等8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kjt.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24号

从事资源调查、保护与综合评价;国土整治规划系统工程、生态农业、矿产能源、应用微生物、农业化学的产品开发及资源情报信息等方面的研究及技术服务。

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成都分院

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269号

承担生物遗传资源的创制保存、基因发掘、品种选育,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研究,资源信息采集,开展国际科研合作、科学考察及科普教育宣传等工作。

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

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28号

从事辐射育种、辐射保藏、生物技术、辐射降残、医疗卫生用品消毒及药物辐照灭菌、辐射化学、材料辐射改性、核水文工程及仪器仪表研发等民用核技术的研究、成果转化、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食品、环境、结构等领域的分析测试等工作。

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

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成都市成科西路3号

开展计算机应用研究,软、硬件开发和计算机人才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电视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CAD/CAM、计算机网络、办公自动化、智能交通、智能建筑、过程控制、系统集成等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安装、销售等。

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

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11号

组织协调、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机构委托的科技合作项目、从事科技开发和技术贸易等;承办科普宣传、科普协作等工作。

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南街8号

承担科研、生产中分析项目的攻关和鉴定,开展分析测试技术、方法、科学仪器研究;对外开展三方检测、技术培训、交流咨询等服务;承担四川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

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成科路8号

承担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的登记、收集、整理,保管省重大科技成果档案,分析、发掘、交流、推广、利用科技成果档案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的信息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等工作。

四川省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西路99号B7栋10层

承担全省重大工程科技战略规划咨询、工程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院士日常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高新区等产业集聚区发展战略研究、决策咨询、评估评价、产业规划等政策研究任务,牵头建设高新区公共服务平台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6名,其中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2名、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成都分院1名、省原子能研究院2名、省计算机研究院5名、省科技交流中心1名、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2名、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1名、省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0∶00至3月14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我厅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厅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我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3月15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厅3月23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4月4日至4月7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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