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一.招考人数:143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9:00至12月1日16:0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潜江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43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详见《2022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本科专业目录、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设置。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已在潜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且在编在岗的;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岗位计划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3.外省市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9:00至12月1日16:00。
12月1日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三)资格审查
2022年11月25日9:00至12月2日17:00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开考比例
为保证引进人才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三)打印面试准考证
2022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22:00期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自行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发布面试通知。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75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确需要递补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发布递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