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1:3,报名人数(以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为准)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者须于11月16日-11月18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http://www.njrsks.net),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公告、“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要求,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仔细阅读《考生健康须知》,详见附件7,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拟定笔试日期:2022年11月19日9:3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和金陵科技学院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须遵守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10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补充公告。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金陵科技学院网(www.jit.edu.cn)公布。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学校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负责通知或通过网站公布。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师德师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金陵科技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办理报到和入职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025)86188109,86188051
准考证打印咨询:(025)83151200
六、招聘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监督电话:(025)86188380
附件:
1.金陵科技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4.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5.党员证明材料模板
6.照片处理工具
7.考生健康须知
附件下载点击这里:
金陵科技学院
2022年11月1日
原标题:金陵科技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211/t20221101_3741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