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⑸中小学、幼儿园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的2021年、2022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民政”公众号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哈尔滨民政”公众号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10、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11、政策咨询电话:0451-86776646 0451-84664368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⑴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⑵笔试科目及分值: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均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⑶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关注“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⑴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⑵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自行打印,贴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对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招聘岗位。
3、面试
⑴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民政”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⑵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⑶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
4、公布总成绩。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关注“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三)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防疫要求根据疫情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或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适时在“哈尔滨民政”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在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现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民政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市民政局链接及“哈尔滨民政”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机关纪委人员全程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跟踪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367,0451-84664420。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民政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民政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2022年哈尔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哈尔滨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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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哈尔滨市民政局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appdnet.dbw.cn/hrbmz/newsmatrix/xly.aspx?id=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