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76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6:00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精神,经哈尔滨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哈尔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l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民政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67/index.html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
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民政”公众号:微信搜索“哈尔滨民政”公众号→微发布→通知公告→2022年哈尔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6:00,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链接通过“哈尔滨民政”公众号发布。微信搜索“哈尔滨民政”公众号→微服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哈尔滨民政”公众号流程图提示。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岗位代码为:010104、010401、010702),报名达不到1:3比例和未报满的,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或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除此外,考生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9:00至2022年10月25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完成缴费的特困大学生,可凭当地市、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民政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并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考试费,具体时间请关注“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
8、相关政策
⑴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
⑵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⑶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哈尔滨民政”公众号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认定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认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