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不再约定试用期。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各县区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46465、83660110。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从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淮安市从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uaian.gov.cn/col/4613_626652/art/16145280/1615879117877iMVvvBv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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