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①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学历证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④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⑥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恕不退还。
(3)报考人员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4)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
1.考试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试时间:2023年3月17日8:00开始,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本次考试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有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形式,时间为10分钟)。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音乐岗位面试采取演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人选采取等额方式确定。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新聘用人员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以个性化条款约定。
五、录用待遇
聘用的教师实行事业编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76162、82686567(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1589(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附件:
1.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2.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3月9日
原文标题: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sipac.suqian.gov.cn/ssyq/yqgg/202303/a192c2b82a744aeb9a77ae28c39213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