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9名)

2023-03-13 14:24:1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省内全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江苏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内循环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苏州宿迁两市最重要的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第一个“走出去”项目。因园区公办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9名,本次考点设置于苏州大学,其他考点的招聘计划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1年、2022年择业期的可以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

(二)专业要求

师范类或学科教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8:30-12:00,14: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苏州火车站北广场店)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顾老师13773987027

杜老师1982626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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