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推动盐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部分驻近城学校决定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赴高校招聘教师10名,其中盐城市第一初中3名、盐城高新区实验初中2名、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小学3名、盐城市东进路小学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1.时间地点。2023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书面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其他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书面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2021届、2022届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