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本次招聘岗位见《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12日9:00-12:00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2023年3月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时关注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jszp.tceduyun.cn:9880)发布的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材料: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3)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初定2023年3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总分: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其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模拟上课分与加试技能测试分各占50%。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选岗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人员选岗,由招聘单位直接安排同学段岗位。
对选岗分配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未按时签订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九、解释
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附件: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太仓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tcjyxx.cn/info/1005/30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