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6至2005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
(六)《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1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4)2023年9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9:0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jszp.tceduyun.cn:9880),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
3.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格式为jpg,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2MB以下,要求清晰、位正)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②学生证;
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由个人出具情况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
④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研究生提供);
⑤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准考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上传《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考者及时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1日9:00-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1日9:00-16: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1日9:00-17:00。
(三)缴费时间
2023年3月13日—3月14日9:00-16:00,通过初审人员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