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可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师岗设试讲环节。各岗位初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初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复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
(2)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岗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
进入复试人员需同时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3)试岗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时间不超过1周。各用人单位对试岗人选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4.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按照初试、复试、试岗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5.拟聘人选按照学校规定自行体检,并配合完成阅档、政审工作。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bjczy.edu.cn)校园服务-人才招聘栏。
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bjczy.edu.cn/)公告栏。
(二)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醒:诚实守信,遵守招聘纪律
对不按时参加应聘程序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察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录取人数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数计算。
(五)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系统技术支持:15133978858(甄老师)
人事处咨询电话:010-60515229/13120086688(张老师)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2/t20230227_2924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