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中泰职教国际合作贡献奖、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首都文明单位等称号。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的要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京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辅导员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
2.非应届毕业生:
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3.博士后出站人员:
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2023年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无任何不良记录。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各岗位均要求相关专业背景,各阶段学历均为经教育部批准或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
5.年龄须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非京生源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岗位详情及应聘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等详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应聘方法和流程
1.应聘人员请按要求登录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bjczy.edu.cn/)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完善并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完成填写后应聘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辅导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6:00时
其他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16:00时
2.学校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简历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3.测评应聘人员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测评,测评分为初试、复试和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