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区市共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教育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待遇
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执行。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与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符合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人员,经认定后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网上报名。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机构设置”—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学院人事处)—人事处首页“人才招聘”,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电脑注册并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不实的,纳入不诚信档案),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成绩单(境外学历应聘者或岗位条件有要求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的需上传系统)、工作经历(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通过“招聘岗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报考人员要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其他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被我校确定为考察人选后,需在考察工作开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实行8年聘期管理,其他人员实行6年聘期管理。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不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者,请切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2月28日17:00。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报考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人才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通过形式资格审核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2月20日。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2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