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附件3)(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本单位在岗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在“备注”栏注明)。
(四)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并于资格审核时提交。
①《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②大学起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身份证;
④准考证;
⑤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⑥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主要指报名表中所填报的各类资格证、技能等级证、证书或证明。
资格复审事项请留意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