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分×40%+最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分×60%,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对象。本人放弃签约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
(五)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对象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和交通费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录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资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新招录的劳动合同制度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录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3年。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广大考生按时、安全、顺利参加考试,整个招录过程,需严格执行衢州市、衢州学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报名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四、其他事项
(一)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服务期限劳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本次提前招录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度教师按照考生总成绩得分高低进行阳光选岗,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教师的薪酬待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放弃选岗或逾期不报到的;
4.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5.其它不符合录用要求的。
(三)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570-6022198;招录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招录有关事项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开化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9日
原文标题:2023年衢州开化县招录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度教师公告(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