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30人)

2023-02-21 11:12:3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省“工匠”称号或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技能测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提供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资格复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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