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增补教职工规定》(黑科大办字〔2021〕2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岗位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签订聘用合同前,须获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硕、博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5.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如有不实,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6月30日,成果特别突出的,可一事一议,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须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