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州市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公告

2023-02-20 10:23:1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岁岁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吸引并储备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

一、选聘对象

1.部分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为附件3中的A类)。

2.部分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为附件3中的A类和B类)。

3.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榜单(ARWU、THE、U.S.News、QS)前200名国(境)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选聘计划及基本条件

1.选聘计划

2023年度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计划10名,详见《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简章

本简章通过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与初审

报名人员须通过指定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请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证明(国外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2023年姜堰区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名:姓名+报考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2月28日。区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告知考生。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选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由选聘办研究确定。

3.现场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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