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暂定2023年03月11日或1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图书馆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5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可提交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2)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名称,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或预计毕业时间等);
(3)2023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4)本科及以上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5)个人简历;以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或获奖证书等);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个人承诺书原件等;
(7)应聘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貌证明。如(2)或(3)中已包含政治面貌的证明亦可。
以上材料我校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安排详见当时学校的通告。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天津市新华中学院内;
3.面试(具体面试缴费安排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上进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通过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费用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面试第一阶段:
体育教师岗位面试第一阶段测试内容见附件2《2023年天津市新华中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第一阶段测试内容》。
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第一阶段是说课(或试讲)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说课(或试讲),然后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说课(或试讲)表现和答辩情况给出分数;
图书馆员岗位面试第一阶段是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及应急应变能力等,由考官根据现场答辩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第一阶段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第一阶段成绩与笔试成绩按5:5比例加权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面试第二阶段:
学科教师岗位是进班授课和组织实施教育活动。
(1)进班授课。应聘人员根据授课内容,面向学生群体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
(2)组织实施教育活动。应聘人员面向学生群体,组织现场主题教育活动,由考官根据整体情况给出分数。
图书馆员岗位是现场实际操作考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等能力。
面试第二阶段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第一阶段成绩与第二阶段成绩按6:4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到及格线的,无法进入下一应聘环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