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完成高中、幼儿园教育普及的需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相关精神,2023年浦北县县直学校计划赴高校现场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2023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幼儿园、小学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初中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的,专业审核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进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浦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各高校笔试时间待与各高校商定再公布
考试科目: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知识共一科,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赋分100分。
3、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1.试教内容:现行高一各学科上册、八年级各学科上册、5年级各学科上册、幼儿园主题式课程(大班秋季)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少数点后两位(少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