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40名)

2023-02-03 14:28:1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5)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报名邮箱为:zjsjyjrszp@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镇江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审核结束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四、考试考核

共分3轮进行,依次为:综合评价、面试、笔试。

成功报名人数不超过引进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成功报名人数超过引进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须先参加综合评价,市教育局遴选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引进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完成后安排面试,面试形式为教育综合能力、模拟课堂及试题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面试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等。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笔试成绩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

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开展选岗工作,选岗结束后,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引进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引进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引进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各位考生遵守最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关注镇江教育信息网相关通知公告。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1-88916342;0511-88916341。

附件:

附件1: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

附件3: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报名表

附件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镇江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原文标题: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

原文链接: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sydwkszl/202302/84cc5eb2c7054505bb4579d1add3f48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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