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管理人员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下辖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吉安文艺学校。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建设,快速提升办学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57个岗位,招聘人员130名,具体详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2022届、2023届海外留学人员,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按相应学历学位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16日中午12: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61.180.4.172:50740/)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时应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填报要求:(1)提交报名表(附件3);(2)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更新日期须在2022年9月1日后),请勿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更新日期须在2022年9月1日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2022届、2023届海外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提供认证书;(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交所在基层党支部近六个月出具的党员证明;(5)岗位要求具有企业相关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提交符合应聘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及相应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6)在编在岗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除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所需材料均以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栏;(7)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能力水平等要求的上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能力水平测试证书等其他材料至其他证明材料栏。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通过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查询审核状态。因缺少相关材料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内回复考生将补充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及时查询),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西附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