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人选的人员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燕山大学官方网(http://www.ysu.edu.cn)、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35-8074531,8387807(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407(燕山大学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燕山大学
2023年1月5日
原标题:燕山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3/0105/12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