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审档不合格的;
(4)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内管理,入编后,在连江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二)C类对象,给予每人6万元生活津贴(分5年按月发放);
(三)D类对象中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2万元生活津贴(分5年按月发放);
(四)县城区学校聘用人员,本人及父母在县城区无房的,在职期间提供周转房。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组织实施,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一)关于学历学位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三)考虑疫情因素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91-26230015。
附件:
1.2023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C、D、E类)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3.应聘报名二维码
连江县教育局
2022年12日27日
原文标题:2023年连江县优秀教育人才(C、D、E类)专项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202212/t20221227_45137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