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36名)

2022-12-06 14:38:3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三)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2年12月15日15:00前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8728018、68728107。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12月15日17:00前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面试的方式,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入围面试的人员。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

3,101-104、106-108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上一节与应聘专业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105、109、110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教师的面试费为100元/人。面试费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在资格复审现场直接办理减免面试费手续。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2023年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录取人员在录用后自试用期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

格的,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由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2101。

十、其他

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报名登记表》.doc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原文标题: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usu.gov.cn/gsq/gsgg/202212/d8405f2bfacf48f58889bad8bebc8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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