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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相关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请考生妥善保存所提交材料,待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将不可修改。
2.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应妥善保管本次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工作小组将在面试前再次组织查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综合评价结果由招聘工作小组告知本人。考生如对资格审核、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后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2022年12月14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陈述申辩电话:0513-85098830。
4.资格审核、综合评价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启动面试等其他后续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或通知。
咨询电话:0513-85098830,0513-8509884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
原文标题: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后续相关安排公告(一)
原文链接:http://jyj.nantong.gov.cn/ntsjyj/gggs/content/848ecda0-e6f0-4475-b452-831bd8ff6c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