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后续相关安排公告(一)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预报名已全部完成。根据既定流程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本轮公开招聘仍为四个批次,原定分别在北京、武汉、南京地区设立考点的“现场资格审核、综合评价”等环节改为“网络提交材料,再予集中审核、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预报名系统初审通过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表》、《岗位简介表》可点击南通教育局官网(http://jyj.nantong.gov.cn)首页“2023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飘窗下载)。
1.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清单
①填写完整的《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名后扫描)(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合成1页,PDF格式);
③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PDF格式);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
⑥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PDF格式);
⑦党员、预备党员证明(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⑧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等证明材料(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⑨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⑩其他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PDF格式)
考生需另附材料目录1份(WORD格式),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
(2)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需按目录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按要求建立文件夹,打包压缩后按要求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2.材料审核与综合评价
南通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依据《公告》要求,对照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符合要求的材料,由工作小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评价环节),综合评价低于70分为不合格。现场交流(面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选择报考北京考点、南京考点、武汉考点等前三各批次及“名校优生”专项岗位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12日18:00前提交相关材料。符合《公告》条件,兼报“名校优生”专项和其他岗位的考生,审核材料只需提交1次(提交至“名校优生”专项的指定入口)。
招聘工作小组在材料提交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布相应考点未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计划统一安排至南通考点(第四批次)招聘。相应考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由工作小组电话通知,可改报同考点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9:00~17:00。
南通考点(第四批次)执行本批次及前三批次未完成计划,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