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佛山顺德教育局面向毕业生赴高校设点教师招聘公告(713名)

2022-11-03 17:16:5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毕业年限(即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1年11月1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岁以下(1981年11月16日后出生)。

(四)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各学科平均分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业院校)。

(五)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8:30-11月18日下午17:30。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sdedu.net)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报名,报名前注意仔细阅读《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应聘人员登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取招聘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需通过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包括:报名基本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及初试说课视频。

1.报名基本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

(4)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初试说课视频要求如下:

(1)录制一段与所报岗位相关联的说课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中需呈现应聘人员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美术、音乐、体育、特殊教育及职校专业课等岗位需包含相关技能展示)。

(2)视频须采用MP4格式封装,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视频文件以个人姓名命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基本材料及初试说课视频。正式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负责任。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系统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

(三)初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初试形式为线上综合评审。

由区教育统筹成立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说课视频及其在校表现、所获奖项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果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若某岗位进入初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经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全部推荐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四)复试。

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区教育局直接组织。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复试完成后,对复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复试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
提示
请输入手机号
确定

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