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聘用时按照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等情形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实际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考前准备事项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4)。
(四)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在佛冈县服务或服务期间为佛冈县户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该类考生应于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且在报名结束10日内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审核和登记。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二)岗位条件有要求佛冈县户籍的,报考者本人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户籍在佛冈县。
(三)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或用人单位证明等)。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要求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其中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应承诺在本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不少于5年。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通知、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佛冈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4292111
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1
1.2022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月10月31日
原标题:2022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fogang.gov.cn/ywdt/gggs/tzgg/content/post_1630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