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须服从教育局交流安排,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如遇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应聘考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23年8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如符合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按《“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见附件3)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10-81891316、81891363、81891367(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http://www.xwzhjy.com/)。
微信公众号:新吴教育。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0510-81890617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当天的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后期公告。
2.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uxi.gov.cn/doc/2022/10/25/3779489.shtml